制止校园霸凌没错,但教师不该“以暴制暴”

山河大学 11-25 15
□郭鑫(山东大学)
针对网传“精武实验幼儿园教师教唆学生殴打同学”的情况,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人民政府发布通报:11月5日,西青区精武实验幼儿园幼儿张某某殴打两名特殊的幼儿,甚至打坏了一个幼儿的人工耳蜗。教师刘某某出于教育目的,让班内其他幼儿先后对张某某进行推搡、拍打,造成不良影响。11月6日,刘某某已被解除劳动合同。精武镇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该幼儿园及相关负责人作出严肃处理,并以此为诫,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监管,营造良好育人环境。(11月20日 中新网)
首先,我们得明确一点,涉事教师的初衷是制止和纠正校园霸凌行为,这一出发点无可厚非,然而她采取的处理方式却严重失当,不仅违反了职业道德,更将自己和幼儿园置于舆论的漩涡之中。看到学生欺凌弱势同学,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出面制止,但让其他孩子去推搡拍打实施霸凌的孩子,无异于利用教师权威对这个孩子进行变相的“霸凌”。作为教师,应当以身作则,而不是教孩子们以暴制暴。以暴制暴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,反而可能加剧孩子间的矛盾,损害孩子们的身心健康。
校园霸凌一直是社会的隐痛,是烙印在社会肌体上的一道伤疤,它给受害者带来的伤害是伴随一生的。教师有义务和责任去纠正这种行为,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采取任何手段,而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方法。事件之初,应及时介入进行教育和引导,必要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心理干预。如遇损害被霸凌学生合法权益的情况,应按法定程序配合家长和有关部门,将其转入专门学校进行教育矫治。屡教不改者可通报至学校予以开除。但须谨记,惩戒的目的是教育,而不能是伤害,不能让学生受到孤立和侮辱。
此外,整治校园霸凌问题也不只靠学校和老师,还需家长的参与。涉事孩子霸凌欺压听力障碍的同学,很大程度上与家长的失责有关。家庭作为孩子的第一课堂,家长的教育方式和态度对孩子的行为塑造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。就此次事件来说,家长应该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欺负他人,尤其是生理缺陷的孩子,应引导孩子学会尊重差异、包容多样,培养同情心和责任感。
整治校园霸凌绝非一朝一夕之功,而是一项需要老师、学校与家长携手并进、持之以恒的艰巨任务。在这个过程中,我们不仅要凝聚三方合力,更要重方式方法,坚持适度原则,时刻铭记我们的初衷是教育引导而非单纯惩罚。期待在各界共同努力下,能够逐步瓦解并根除这一社会顽疾,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更加美好、安全的成长环境。
The End